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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平區2019年12號地塊(原為商業用地部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 來源:
- 發布時間: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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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平區2019年12號地塊(原為商業用地部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本項目地塊位于唐山市開平區南北大街東側,中興道北側,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8°15′41.40",北緯39°40'10.29",地塊總占地面積為28861.53㎡(合43.29畝)。本項目地塊可分為四個區域,西北部六街村物流區,西南部大清河鹽場辦公區,中部石膏板廠區、東部六街村居民區。地塊中部原為唐山利中工貿有限公司,該地塊已于2019年5月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本次調查不包括該區域。
六街村物流區始建于1980年,主要經營龍巖土和陶瓷制品的物流、銷售,是唐山市陶瓷加工企業的配套物流設施,2018年企業停產并拆除建筑物。大清河鹽場辦公區原為唐山市興達化工有限公司辦公區,始建于1987年,2006年轉租于唐山長蘆大清河鹽場,主要進行日常辦公,不進行企業生產加工,2018年拆除。石膏板廠始建于1998年,主要進行石膏板生產,2012年停產閑置。2013年,石膏板廠北部改建為庫房,用于儲存農機配件,廠區南部全部拆除;2018年,農機配件庫房拆除。六街村居民區為六街村居民住宅,2018年拆除。
本項目地塊擬建新野上郡和園小區,目前已完成基坑開挖工作,尚未開始底板施工。本項目基坑開挖面積為14557.14㎡,未開挖區域面積為14304.38㎡ 。基坑可分為東、中、西三部分,東側基坑開挖面積為7318㎡,中間基坑為唐山利中工貿有限公司地塊(已完成調查工作),西側基坑開挖面積為7238㎡,基坑平均開挖深度約7m。本項目地塊基坑開挖土全部運至唐山市開平區雙橋鎮巍山,土方量約為10.19萬方。
該地塊擬調整為居住用地,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提出的“被污染場地再次進行開發利用的,應進行環境評估和無害化治理”;根據《關于保障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的通知》(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2年11月26日),關停并轉、破產或搬遷企業原場地采取出讓方式重新供地時,應當在土地出讓前完成場地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關停并轉、破產或搬遷工業企業原有場地被收回用地后,采取劃撥方式重新供地的,應當在項目批準或核準前完成場地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經場地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屬于被污染場地的,應當明確治理修復責任主體并編制治理修復方案。未進行場地環境調查及風險評估的,未明確治理修復責任主體的,禁止進行土地流轉。
受業主委托,唐山凈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擔了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我單位接受委托后派專業技術人員對該場進行了現場踏勘、收集了相關資料,并對資料進行了深入分析,形成了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方案。經入場采樣、實驗室分析,并取得檢測數據后,我單位根據檢測數據,按照國家導則要求編制完成了此“《開平區2019年12號地塊(原為商業用地部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調查結論
1項目概況
開平區2019年12號地塊(原為商業用地部分)位于唐山市開平區南北大街東側,中興道北側,中心坐標為東經118°15'41.40",北緯39°40'10.29",占地面積28861.53m2(合43.29畝)。該場地擬調整為居住用地。
2現場采樣和檢測
場地于本場地于2019年4月22日-4月26日進行初步調查采樣,在場地內未開挖區域共布設8個點位,基坑側壁共布設60個點位,基坑底布設16個點位,在場地外擾動土(開平區雙橋鎮巍山10.19萬立方米堆土)設采樣點114個,共采集分析土壤樣品196組(個),另有21組平行樣。2020年4月26日,采集地下水樣品4組(個),另有1組平行樣。
本場地采樣工作均由我單位技術人員根據制定的采樣方案要求完成。初步調查評價采集的土壤樣品委托經計量認證合格或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的第三方實驗室—河北省地礦局第二地質大隊實驗室和河北實樸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進行,以保障檢測質量準確可靠。
3場地土壤檢測結果分析
經初步調查,查明本塊項目場地土壤未受到污染,45項基本項目及特征因子均符合《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
根據檢測報告統計分析結果,重金屬的檢出濃度均未超過篩選值;VOCs、SVOCs的檢測點位均未檢出。
場地內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超標,其他檢測因子均符合《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II類標準的要求。
地下水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超標與當地地質條件有關,本項目所在區域屬于淺層地下水嚴重超采區,區域已實現集中供水,場地內淺層地下水禁止開采利用,淺層地下水中的錳無暴露途徑,對人體健康危害不大。
4場地土初步調查總體結論
經初步調查,查明本項目地塊土壤未受到污染項45項基本項目及特征因子均符合《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
地下水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超標與當地地質條件有關,本項目所在區域屬于淺層地下水嚴重超采區,區域已實現集中供水,場地內淺層地下水禁止開采利用,淺層地下水中的錳無暴露途徑,對人體健康危害不大。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場地調查工作到該階段(技術路線第二階段)結束。根據檢測結果分析,本場地達到居住用地標準,本場地可作為居住用地使用。
委托單位:唐山市新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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